【香港中通社5月27日電】台北消息:台灣屏東63歲陳姓男子,因負債浪跡街頭、三餐不濟,連日來在超市偷竊企圖吃牢飯,警方27日將他移送地檢署,法庭上他表明要坐牢,押前還向法官道謝。
據報道,陳姓男子26日晚間先到超市偷泡麵,並帶著贓物到虎尾派出所自首,警方受理後將他移送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他犯案動機非有竊意,於是把他放出來。
男子不死心,隔日再到同一家店偷泡麵、洗髮精、刮鬍刀等更多物品,想加重罪刑進監獄,他犯案後請店員報案,並留在店內等警察來抓。警方無奈表示,陳有多次竊盜前科,去年3月就為吃牢飯多次行竊,被關到11月獲釋,出獄後居無定所,年紀未達65歲無法領老人津貼,只好四處流浪,或偷或撿人吃剩的東西填肚子。
陳男在庭上表達堅決入獄之心,直言因身體不好四處求醫負債累累,日子過不下去想進牢房,至少不愁三餐,再不進去自己就要餓死街頭了。儘管其犯意另有動機,但屬於連續犯,法官裁定准押,終讓他如願再度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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