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婦聯舉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專題講座,邀請法務局代表介紹公約內容。 有與會者關注女性僱員懷孕及產假後復職受到不平等待遇,並反映有女性僱員在復職後 1至 2年內被解僱。法務局代表稱,現行法律規定僱主不能在女性僱員懷孕時或復職後立即將她們解僱,婦女若在工作上遇到不公平待遇應要到勞工局舉報,又認為若有女性員工復職後隔一段時間再被解僱,說明現行法律可能有漏洞,她會多收集意見,整合完善制度。 法務局正就執行消除對婦女歧視公約的報告向公眾諮詢,諮詢期至本月 21日。 (郭錦冰 梁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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