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日前,逸園執行董事梁安琪 (直選議員) 表示,將向政府提交格力犬的方案,望能讓牠們在好的環境退休。昨日,她不接受傳媒訪問,卻著記者等候政府公佈。原來,所謂好的退休環境方案僅是逸園申請延長使用狗會的狗房,以及申請批准在馬會的馬房暫養格力犬。
早前,民政總署不只一次去函澳門逸園賽狗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狗會),要求對方在七月十日前以書面方式提交退場後未被領養格力犬的遷置安排。昨日下午三時許,博彩監察協調局發出新聞稿表示,前日收到狗會的申請函。
亦要求批准借用馬會空置馬房暫養未獲領養格力犬
博監局指出,狗會要求當局批准其在遷離原址的限期後,即七月二十日之後,延長狗房範圍使用一百二十天。狗會又保證在一百二十天內必須完成安置格力犬及遷離狗房之工作。狗會亦要求博監局批准狗會借用澳門賽馬有限公司 (下稱馬會) 的空置馬房作暫養未被領養格力犬之地方。
博監局在新聞稿表示,鑑於七月二十日之後的狗會土地使用已不涉及賽狗活動,而監管土地的管理及使用不屬博監局權限,因此局方會把相關申請轉交權限部門跟進處理。
博監局回涉土地使用須向權限部門提出
就狗會借用馬會作暫養格力犬之申請,博監局表示,由於涉及更改馬會土地用途,相關申請必須由馬會向監管土地使用的權限部門提出,並需經負責動物保護及管理的權限部門批准。
本報去函土運局及民署查詢未獲回覆
昨午,本報分別去函土地工務運輸局及民政總署查詢,直至截稿前未得到回覆。向工務局查詢的問題如下:在甚麼條件下批准延長狗房範圍的土地使用及格力犬暫養在馬場的土地使用申請?或是根本沒有條件批准?何時作出決定?
向民署的查詢如下:格力犬是否適合在馬會暫養?存在甚麼風險?除土地用途的問題外,民署在甚麼條件下才予以批准?或者根本沒有條件批准?民署何時作出決定?若是不予批准,有否及何時公佈預案?
博監局新聞稿不提兩年前要求
另外,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的博監局新聞稿稱:「陳達夫 (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 強調,倘若狗會決定停辦賽狗活動,必須於兩年限期內妥善處理員工遣散、為狗隻尋找合適安置地方以及遷離現時的用地。」該局昨天的新聞稿沒有提及以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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