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姐妹遇害日犯獲輕刑
據香港中通社、海外網、環球網報道:日本橫濱地方法院二十日對涉嫌殺害一對中國姐妹的日本嫌犯判處有期徒刑廿三年。此判決一出,引發爭議,日本網民質疑判決太輕。
本報綜合報道
姐妹被藏屍旅行箱
去年七月,一對中國姐妹的遺體在日本山林中被發現,遺體當時被裝在旅行箱中。隨後,日本男子岩崎龍也因涉嫌殺人、棄屍等罪名被拘捕。在這一案件發生的近一年後,當地時間二十日在橫濱地方法院宣判。
據海外網報道,公審一開始先由日本檢方作陳述。檢方稱,被告岩崎龍也頻繁出入兩姐妹工作的餐館,對姐姐陳寶蘭抱有好感。然而,被告卻因陳寶蘭的“假結婚”請求心生不滿,並湧起了殺意。檢方認為,岩崎不僅殺害了陳寶蘭,還將其妹妹陳寶珍一同殺害,表明他早已定好了計劃,有着明確的殺人企圖。
檢方求判被告死刑
日本檢方認為,從現場留下的膠帶以及被告的指紋來看,兇手只有被告一人。此外,檢方通過調查也發現了被告曾用手機搜索遺棄屍體的方法。檢方指出,這是一場有計劃,懷有強烈殺意的極其殘暴的犯罪行為,並以此要求判處被告死刑。
受害姐妹的父親在法庭上表示,姐妹二人很顧家,是他們的驕傲,本來擁有光明的未來。因此,他們絕不會饒恕犯人,要求對岩崎判處死刑。
殺兩人判囚廿三年
但被告岩崎龍也卻否認全部起訴內容,自稱只是“幫了這對姐妹一個忙”。被告辯護方也一貫主張被告無罪,稱被告當時正在和陳寶蘭交往,並沒有殺人動機。雖然承認被告的確進入了姐妹倆的房間,但主張這只是因為原告姐姐的留日簽證已到期尋求被告幫助,被告也只是協助姐姐假裝失蹤,姐姐隨後自行進入旅行箱內。被告所做的就是把箱子帶到被要求的地點,提供了一些幫助,與整件殺人棄屍事件無關。被告人岩崎龍也稱“沒有殺人”。
橫濱地方法院二十日對岩崎龍也作出了有期徒刑廿三年的判決。法院的宣判結果引起中日輿論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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