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司強調尊重媒體採編自由
民防法案爭年內提交
【本報消息】《民防綱要法》諮詢下月結束,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受訪表示,爭取今年內完成法案草擬並提交。對於媒體責任的爭議,黃少澤強調是參考周邊地區做法,強調鼓勵媒體傳播訊息,不等於媒體不能批評政府,媒體採編自由一定會得到尊重。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社會各界提出《民防綱要法》草案的正、反面意見或建議,均對起草法案有參考作用。重申政府參考周邊國家地區經驗制訂《民防綱要法》草案,鼓勵媒體承擔更多責任。就媒體責任可以分為兩個層面,其一,作為民防架構成員的媒體受到法例約束,有其法定責任;其二,政府鼓勵其他的媒體發放政府相關訊息。他指出,《出版法》第十八條及《視聽廣播法》第五十一條,亦明確媒體有責任協助政府發佈相關的文告。《民防綱要法》草案中並未套用相關規定,而是採取兩個層面的處理,顯示政府十分尊重媒體的採編自由。無論居民或媒體提出支持或反對的意見,均對《民防綱要法》草案的具體操作起參考作用,即使諮詢期結束後,亦歡迎各界隨時就法案發表意見。期望盡快總結收集所得的意見,於今年內提交《民防綱要法》草案。
黃少澤強調,政府鼓勵媒體傳播政府訊息,不代表媒體不可以批評政府,媒體採編自由一定會得到尊重。事實上,“天鴿”期間很多媒體均有批評政府,政府承認在應對過程中有不足,亦接受媒體批評。
就百利新邨爆炸案的調查進展,黃少澤表示,現場勘察調查工作已經完成,但由於仍有住院傷者未適宜錄取口供,當局會視乎實際情況盡快完成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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