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日全體大會,細則性通過《取得機動車輛特別稅務優惠》法案。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以及財政局、交通事務局代表等昨應邀列席立法會全體大會,回應議員對《取得機動車輛特別稅務優惠》法案的提問。
負責細則性審議該法案的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何潤生表示,法案只是針對已發生的特定自然災害「天鴿」,而不觸及將來。細則性討論期間,委員會非關注原法案建議,稅務受益人需要購買同一類型車輛才可享稅務優惠,例如註銷汽車需要再購買新汽車、電單車需要再購買新電單車等,委員認為,不應規限稅務受益人需要購買同一類型新車,認為可以按自身生活需要及經濟考慮購買另一類型的車輛,政府最終接納委員會建議,放寬條件,稅務優惠人即使購買不是同一類型新車都可享有有關稅務優惠。
議員蘇嘉豪反對法案的標的,他認為,法案應為「賠償」或「補償」而不是援助,以體現政府對於由於氣象訊息發佈失誤、低洼地區地下公共停車場缺失的承擔。蘇嘉豪及高天賜批評政府,政府對於低洼地區地下公共停車場問題自十年前「黑格比」後沒有作出規劃,以避免同樣問題。故二人對法案所有條文投下反對票。議員梁安琪提出,法案可以減少部份車主災後損失及困難,認為更重要是治本,做好氣象預警。
梁維特重申,法案不是要補償給市民,而是希望減輕天鴿受浸車主的負擔。法案最終獲細則性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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