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發生於上月三日晚上、導致一死六傷的百利新邨一食店石油氣爆炸案,司警已完成調查分析,初步判斷是人為失誤所致,落案起訴女東主,涉嫌觸犯刑法典的造成火警、爆炸及其他特別危險行為罪名,並附有加重情節,移送檢察院偵辦。
司警昨日公布案件調查進展,指經與消防局和石油氣公司專業人員現場勘察和取證分析後,案件初步排除爐具故障或喉管破損漏氣,判斷是人為失誤所致,懷疑當日有人不當使用爐具導致漏氣。
在爆炸中受傷的食店女東主(四十四歲、姓施)昨日出院後,司警隨即邀請她到警局作進一步調查,司警懷疑她案發當日使用爐具失誤導致漏氣,繼而食店一名員工點明火時引發爆炸,但女東主否認指控。司警經調查後,將女東主移送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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