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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足賭場人士資料平台 不包括博企員工資料

2018-08-16 06:30

【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與博監局就《修改第一零/二零一二號法律〈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法案完成意見交換。一常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會後引述博監局回應表示,將會建立被禁入娛樂場人士資料電子平台,供承批公司授權員工查核資料庫。資料庫不包括博企員工資料,而且需有賬號及密碼,比較嚴謹。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早再次邀請博監局及其他政府代表,就《修改第一零/二零一二號法律〈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法案進行分析,已完成全部條文討論。
何潤生指,委員會與政府代表就法案中,禁進入博彩娛樂場對象存最大分歧,法案文本建議只是對六個賭牌承批人的僱員,包括公關、保安、清潔、餐飲、莊荷、監場主任、角子機服務員等實施禁足令。從擴大保護範圍,委員會認為中介人中有清晰僱員關係的僱員,都應考慮納入禁足令範圍內。
目前,博監局透過對可疑人士抽查、承批人通報、舉報,對入場人士進行監管,未來,博監局將會建立被禁入娛樂場的人士資料電子平台,對自我隔離、實施的禁止進場的防範性措施、宣告禁治產、準禁治產或命令禁止進入娛樂場裁判資料(不包括博企員工資料)提供予承批公司,以便能第一時間執行,改善現時將資料透過機密公函方式派員送交承批公司做法的效率。承批公司獲授權員工方可查核資料庫。法案已徵詢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意見及獲認同。
另外,條文新增加禁止在娛樂場內拍攝,娛樂場內不能錄音、錄像及使用通訊設備,以防止博彩稅收因為電投、微投而減少。同時亦將保存性扣壓措施由過去自願改為強制,禁止進入娛樂場或禁止賭博人士,被發現在娛樂場賭博其籌碼、彩金將被強制扣壓。
本澳共有四十一個娛樂場,二零一七年有四百零九宗驅逐出娛樂場,今年至今則有一百七十七宗。因應博監局行政工作繁重,法案將博監局對嫌疑人開立筆錄、卷宗由原來三日增至五日,以便進行防範性不能進入的程序。
有關政府部門將在立法會休會的兩個月期間,分析研究是否擴大適用對象,以及對法案作技術性調整,待下個立法會期再與立法會一常會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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