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廣東清遠造成 18死的卡拉OK縱火案,被告放火罪成,一審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清遠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被告劉純露向卡拉OK員工表白遭拒,加上談不成生意後,到卡拉OK的 1樓,拔掉停放大廳的電單車輸油管,用打火機點燃流出的汽油後逃離,火勢迅速蔓延至整個大廳,燃燒木門等物品,18人未能及時逃出,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另有 3人受傷。 法院認為,劉純露因日常個人感情瑣事不滿而故意放火,造成嚴重危害後果,性質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經審判委員會討論,依法適用死刑。 (梁舒婷 盧宇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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