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一個會期,立法會接納27項政府提案獲,審議通過13項法律和1項決議,作出24項全體會議簡單議決。
通過的有《海域管理綱要法》、調控樓市的《修改〈市區房屋稅規章〉》和《取得非首個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取代民署的《設立市政署》、把集會示威遊行的通知權交警方的《修改五月十七日第2/93/M 號法律〈集會權及示威權〉》等。
工會法第九度被否決
期內不獲通過的法案有1項。由高天賜提出、履行《基本法》規定的《工會團體基本權利法》法案第七度到立會闖關,最終在十二票贊成下未能通過。加上過去其他議員提案,該法已是第九度被否決。這也是今屆暫時唯一的議員提案。
期內立會曾4次就不同法案做公開諮詢:二常會的《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制度》法案;三常會的《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法案、《的士法律制度》法案及《修改〈司法組織綱要法〉》法案。
決議方面,除通過一項預算案外,原還有由高開賢及黃顯輝因應蘇嘉豪就立會停職決定向法院上訴而提出《立法會全體會議議決的政治性質》決議案,旨在稱決定不屬司法爭訟範圍,但被批評干預司法獨立,最終兩人撤回該案。
辯論動議十四過八
今屆延續上屆議員就公共利益問題提出辯論申請大增的趨勢,共有14份申請,較去屆同期多逾一倍,更已達去屆總數的一半。這些申請由十位直選包辦,當中蘇嘉豪提4份最多,而與之聯合申請2份的高天賜則以3份居次。
當中8份辯論動議獲簡單議決通過。另有1份申請在未表決前撤回。不獲通過的6份辯論的題目涉及:非凡貸款之責任歸屬、火葬場選址興建、交通違泊罰款調升、加強公務員愛國愛澳教育、重建市政機構。
天鴿問責聽證不過
聽證作為議會一大監察手段,至今仍未取得零的突破。吳區兩人就天鴿災後官員問責及落實改進防災措施事宜而發起唯一次的聽證動議,在兩票棄權、廿二票反對下被否決,但幾乎同樣的題目在辯論動議則剛剛好夠票通過。
當然簡單議決中還有一宗要提的,就是因蘇嘉豪抗議特首批暨大一億而到特首官邸放紙飛機而觸犯加重違令罪所觸發,結果是以廿八票贊成、四票反對下議決中止蘇的議員職務至司法程序結束。這令蘇無法參與六十多場大小會議,不能投票、發言及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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