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服務業總工會4名代表在議員梁孫旭陪同下到政府總部遞信表達訴求。工會理事長馮國康表示,《勞動關係法》中擬將強制性假期中的1月1日、清明節、中秋節翌日、重陽節這4天可經由僱主與僱員協商後,以書面協議選定其中3日在非屬強制性假期的公眾假日作更替的做法,有違立法原意,有損僱員權益,難以令人接受。
另外,《勞動關係法》7項優先修訂中,政府補貼產假薪酬的過渡規定,操作程序存在瑕疵 ,產假薪酬補貼的申請手續應由相關僱主向有關政府部門作出申請。
工會又建議,應適時調升最低工資,建議政府將最低工資時薪金額最少調升至32元。
(編輯:林思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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