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清主體權責 優化監督立法
群力倡訂官員績效評核制度
【本報消息】行政長官日前發表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雷民強表示,報告在行政法務範疇針對公共行政、法務、民政事務等三大領域規劃了不少工作。但根據部門過往績效,政府不但建設重要制度過程緩慢,即使已建立的機制,效益亦不顯著。
雷民強指出,本澳公共行政改革雖推行多年,但收效未達坊間期望。以立法為例,本澳第四屆特區政府成立後,設立了集中統籌立法機制。然而今年立法計劃原定的十二份法案,現仍有七份處於正在完善或草擬階段,卻有多份未列在年度計劃中的草案被提交。亦曾出現列入立法計劃,但未能如期提交或數份未列入立法計劃的法案同時提交的現象。可見現今機制不但未能發揮原有績效,更無法有效統籌及提高本澳立法進度和規劃。
政府近年亦發生領導官員犯錯、評標接連出錯等事件。審計署亦針對不同部門的工作績效發佈了多份審計報告,但整改進度政府少有公開總結,造成社會要求官員問責的聲音不絕於耳。雖然政府在最新一份的施政報告中,承諾將持續完善問責制度,但未詳細闡述。去年承諾的修改主要官員通則及守則等亦全無着墨。
雷民強希望辯論行政法務施政方針時,政府能詳細解釋今後如何完善優化現有立法機制,避免立法計劃受到其他因素制約,導致績效低下。建議部門與立法會多溝通,因應特區發展制訂可行的中長期立法規劃,嚴格監督立法項目落實,增加公衆對政府執行力的信心。
他亦期望有關部門詳細說明今後如何完善問責制度,例如如何釐清各類主體權責,會否提高政府資訊透明,特別是適時公開廉署問責部門整改情況等資訊。建議政府提高資訊透明度,針對整體公務員建立一套全面的評核、績效指標,擴大公衆的知情權及監督權,制訂完善官員績效評核制度等,長遠促進澳門行政立法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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