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根據公務員分級調薪的研究,分級調薪的分級標準是以 260劃分,但她同時指出,本澳公務員推行分級調薪存在制度先天不足,現行公務員薪酬按職程制度分橫向及垂直調整,所謂的加薪是著重調升獨一薪俸點,有必要打破制度才可推動分級調薪。 另外,第 2階段的修改公務員職程制度方案已於數天開始向公務員團體諮詢,主要建議今後不再聘請 195薪俸點、入職學歷要求為初中畢業的行政文員,因這個組別的技術輔助人員只有少許差別;特區推行 15年義務教育,大部分入職者亦已具備大學學歷。至於現有的 195人員將來會有機會進入其他職程。 (雷翠雲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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