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被抓官媒猛批
中方召美大使抗議
【本報綜合報道】據新華社、《人民日報》九日消息:中國外交部副部長樂玉成九日緊急召見美國駐華大使布蘭斯塔德,就美國無理要求加拿大拘押在加拿大溫哥華轉機的華為公司負責人孟晚舟提出嚴正交涉和強烈抗議。他說美國應該撤銷拘捕令。
華或有進一步措施
中國外交部的公佈指出,樂玉成向美國駐華大使表示,中方或有進一步措施,視乎美國之後的行動而定。
華為副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CFO)孟晚舟一日由香港乘飛機赴墨西哥,於溫哥華轉機時被捕。
她於七日在卑詩省最高法院出席保釋聽證會。加拿大控方指她是被美國指控欺詐。庭上披露,美國紐約東區法院是在今年八月廿二日對孟晚舟發出拘捕令,加國司法部門其後亦在十一月三十日跟隨。
加方粗暴踐踏人權
對於孟晚舟被扣押,《人民日報》、新華社均撰文抨擊加拿大的做法。
《人民日報》發表題為《中國公民合法、正當權益不容侵犯》署名評論,指加拿大應美國要求拘押孟晚舟:“這是嚴重侵犯中國公民的合法、正當權益,於法不顧,於理不合,於情不容,性質極其惡劣。”
評論又批評,在沒有給出明確理由的情況下,就把人拘押,公然侵犯了當事人的人權。加拿大警方竟然在未經審判定罪的情況下,完全無視法的精神,作出有罪推定選擇,給當事人戴上手銬、腳鐐。無端把一位中國公民作為重刑犯人對待,粗暴踐踏其基本人權,侮辱其人格尊嚴,哪裡是一個文明國度所應有的做法?怎能不讓人們感到義憤?
評論更要求,加拿大需糾正錯誤,立即停止侵犯中國公民合法、正當權益,給中國人民一個應有的交代,才能避免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
於法於理於情不容
新華社則發表題《中國公民合法權益不容侵犯》的評論文章稱,從法律上講,孟晚舟並未違反加拿大法律,加方卻偏聽偏信美國一面之詞,在孟晚舟轉機之時抓人,於法於理於情不容。
文章指出,美國以國內法“長臂管轄”早已為人所詬病:“但加拿大卻置國際規則於不顧,唯美國馬首是瞻,為美國的霸道做法埋單。”新華社進而要求:“奉勸加方不要執迷不悟,立即釋放被拘押人員,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正當權益。否則,必將造成嚴重後果,加方要為此承擔全部責任。”
評論又提到,加方視孟晚舟為重刑犯:是對當事人極大的羞辱和人格的不尊重:“孟晚舟有高血壓和睡眠問題,今年五月剛做了頸部手術,加方也無相應的人道主義安排。”可以說,加拿大的做法是開了一個危險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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