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索取資料未有條件評估完成時間
張永春:分析七十三失效地批示
【本報消息】就行政長官指示廉署分析失效地卷宗,廉政專員張永春表示,須分析七十三個失效地批示,現正索取資料及分析,未有條件評估完成時間。
對於有意見擔憂特首此舉是為修“土地法”鋪路,以放生閒置地。他強調廉署職能包括行政申訴,將事件交給廉署跟進,符合該署職能,且事件受社會各界關注,應當跟進,“行政長官依法交畀廉署,而廉署應該做嘅,我哋就做。”
他強調,廉署今次並非審視政府宣告廿五年未發展地批給失效而收地的行為,過去司法判決亦已確認政府是按“土地法”執行,廉署是就社會有意見認為廿五年當中涉及歸責承批人抑或行政當局等情況,從而作制度審查及研究。
涉五十三萬平方米
就南灣C區閒置地,運輸工務司司長早已完成報告,但行政長官約一年半後才宣告批地失效,廉署會否分析這些情況?張永春稱每宗個案牽涉土地、行政程序、卷宗數量等皆不同,按過往調查經驗,個案到行政長官並非祇簽字,仍需分析卷宗。如有需要廉署跟進便會跟。
根據資料,截至九月,政府已經作出宣告批給失效的批示為七十三個,涉及土地面積共五十三萬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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