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繼續審議船舶登記法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法務局及海事局官員列席。 法案建議的船舶商業登記並非強制性,但須作海事登記,其中 3類船舶可獲豁免。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稱,本澳目前約有 300艘船已作海事登記。委員會要求政府清晰豁免海事登記的 3類船舶。政府代表稱,分別為放在船上的小艇,如救生艇等;輔助捕魚的小船,如舢舨;與海岸邊相距不多於 300米的無動力小艇。 法案又建議,若註銷船舶的商業登記要以附註方式作出,但海事局可於事實以外的情況豁免有關情況。委員會希望政府說明“事實以外”是指何種情況。政府稱,現行有海事規章和國際法規訂明,未來或考慮在法案中引入海事規章說明以更清晰內容。 (李惠珊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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