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博彩從業員工餘時間進入賭場,俗稱“禁足令”的法案近日已獲立法會細則性表決通過。法案規定,除莊荷等博彩從業員外,博彩中介人公關、清潔和保安等工種亦納入賭場「禁足令」範圍,初步估計受規管的人員涉及約五點四萬人。對於只針對賭場內的從業員下「禁令」,政府一再強調立法原意不是要標籤或歧視博彩從業員。眾所周之,當中更多因為博彩從業員容易接觸賭博,繼而成癮。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對於違規進入賭場的博彩從業員,新例只作出金錢的處罰,由一千至一萬元不等,因應初犯、屢犯等不同情節考慮,當中沒有設職業喪失處罰,雖說與紀律處分分家,但當局不會干預有關博企的內部管理規定,違者會否被公司「炒魷」,這個問題比起罰款來得重要。一萬幾千,對於嗜賭的人來說,相信也不當一回事,罰款能否起到阻嚇作用,令他們收心養性,專注工作,同時不會耳濡目染,賭埋一份,要到法例實施始知。
法案自公佈滿一年後生效,在未來一年,當局應加大力度宣傳,讓博彩從業員有充裕的時間瞭解法律規定,乃至下這道「禁足令」的真正目的。當局亦要為未來的監管工作做好準備,與博企協調溝通,讓法例落實執行時能起到真正效果。然而,即使有法可依,相信難以杜絕問題,畢竟酷愛玩兩手的大有人在,正如也有公務員被發現違規入賭場一樣,但至少不要形同虛設。對於累犯不改者,或者罰款之餘,也可考慮安排上教育課。
山草
難杜絕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