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賊拒捕襲警被槍擊案。司警稱,涉開槍警員的心理及生理上均無問題,暫無需調動工作部門,涉事的警槍已暫被扣起檢驗。同時,今次開槍事件完全符合警方相關規定及程序。
司警昨日表示,涉開槍的男警員二零一四年入職,事發後已接受內部的心理輔導,經了解其心理及生理均無問題,暫無需調動目前在工作的部門,涉事警槍已被扣起作進一步檢驗。另一方面,司警在處理突發事件,尤其對方(疑犯)反抗或企圖襲擊時,會有一套處理機制,包括先用口頭、警棍或胡椒噴霧警告,當警員或第三者生命受到威脅下才使用配槍。在一般的刑事調查工作,司警人員會配帶配槍、手扣及警棍裝備;巡邏及駐守賭場的警員除上述裝備,還會配備胡椒噴霧。
司警強調,警員使用配槍有嚴格的使用守則、規定及程序,今次事件涉事警員完全符合相關規定及程序。
開槍司警符規定程序
涉事人員心理無問題
工作上不需作出調動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