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制度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列席會議。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在會後稱,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法案新工作文本,文本接納了委員會大部分意見,新工作文本加入,因土地批給失效而受影響的樓花小業主,向特區提起賠償訴訟時,仍可申請置換房,但在訴訟待決期間,將暫停處理申請,若訴訟獲賠償,即使獲賠金額多少,均會喪失購買置換房資格,避免雙重得益,政府強調,沒有限制樓花小業主訴訟權利。 會上大部分委員認同,有委員認為安排對有關樓花小業主有包底安排,亦有委員不認同政府做法,認為有關處理不適合。 (袁錦揚 梁潔儀 黃彩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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