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冪“被詐捐”勝訴
楊冪去年曾被指“詐捐”,事件一度訴諸法庭,最終宣告楊冪勝訴。
楊冪可謂人紅是非多,事緣二○一五年十月,她在成都宣傳電影《我是證人》時,由於在片中飾演盲人,她在活動上表示會捐贈物資給成都的盲人學校,包括一百枝盲人杖、五十台盲人打字機,不過三年多過去仍無下文,令不少網友質疑她“詐捐”。
楊冪工作室其後提供對話紀錄,顯示“中間人”李萌為輪椅天使推廣人,李萌曾說會配合電影宣傳做公益,不過物資遲遲未送達,校方多次致電詢問,李萌皆持續推搪。事件爆發後,李萌認為名譽受損,因而向楊冪提告,要求楊冪所屬的嘉行傳媒在微博公開道歉,此外僅需要賠償一元。
這起判決在本月二十日出爐,法院最終駁回李萌的訴訟請求,認為無法構成名譽侵權,並且宣判楊冪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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