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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要求保安公司交報告

2019-04-03 03:48
  【本報訊】2名內地和韓國女子分別涉嫌擅闖機場禁區。治安警稱,已要求保安公司就事件提交報告,若未能合理解釋會作出處罰,按照私人保安業務法相關規定,根據這次事件情節,違反相關義務可被罰款 2,000至7,500元。
  治安警策劃行動廳公共關係處警司李德輝稱,機場是本澳重要設施,保安公司應做好自身保安工作,事件中看到的保安漏洞不應出現,治安警希望機場保安公司檢討事件,警方會同有關當局溝通和協調,要求正視機場保安問題。

新華澳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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