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粵澳警方聯手搗破一個由台灣人操控的電騙集團,在本澳拘捕一名台灣骨幹男子,首次揭發利用澳門作為詐騙電話“傳輸中心”,於北區兩個住宅單位設置高科技設備,主腦遙距操控並製造由內地撥打電話的假象,誤導警方偵查。每日經“傳輸中心”撥打約一萬個詐騙電話。集團運作逾七個月,成功犯案七十六宗,騙款不少於二千五百萬元人民幣,其中八宗事主為澳門人。
被捕的台灣男子姓陳,二十九歲,餐廳服務員,為電騙集團的骨幹成員,負責不定期到澳門的“竇口”維護設備。涉詐騙、犯罪集團等被移交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司警去年底發現涉及假冒公安、檢察院、內地電信管理局等電騙案又再活躍,事主包括本澳居民及在澳就讀的內地大學生,透過內地轉帳或親赴內地的銀行自助櫃員機匯騙款,隨即知會珠海市公安局,在公安部刑偵局、廣東省公安廳協助下,粵澳警方聯合偵查,發現幕後涉及一個由台灣人操控的電騙集團,更首次發現以澳門作為詐騙電話的“傳輸中心”。詐騙對象專攻內地及本澳居民。
司警經分析後鎖定目標,得悉涉案的陳某本月五日入境,準備到“傳輸中心”進行維護工作,暗中部署。前日凌晨,陳某在北區街頭被捕,在其身上起出四百六十張內地各省市的電話卡,隨後在該區兩個租用住宅單位查獲“傳輸中心”,起出九部“GOIP”網絡設備,其中八部正在運作,其餘包括電腦、流動後備電源、終端機等上網設備,同時還起出一個閉路電視,相信集團用作遙距監控。
調查發現,集團運作逾七個月,涉及七十六宗案件,騙款不少於二千五百萬元人民幣。其中六十八宗事主為內地人,八宗是澳門人(損失約五百八十萬元)。上述案件,包括去年底一名在澳就讀的內地女大學生,被騙三百六十萬元。陳某供稱收集團月薪四萬元新台幣報酬,同時可分兩成的騙款。
司警指,集團犯罪模式主要是先在外地撥打“網絡電話”,再利用澳門兩個“傳輸中心”作數據傳輸和轉換,由數碼語音變成電話語音,之後便會“海量攻擊”自動撥打,每日可打出一萬個詐騙電話。“傳輸中心”由主腦在外地遙控操作,技術上不需要插入電話智能卡,製造出詐騙電話在內地撥出的假象。“中心”選擇北區,估計方便接收內地電訊網絡,用內地電話卡和設備在外地操作。今次起出的內地電話卡,相信有人準備攜帶出境,交到設置在外地的“竇口”使用。警方正追緝集團主腦及其他同黨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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