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初名門世家第九座停車場,縱火燒車案再有新進展,繼一名港青“車手”被捕及羈押後,司警前日再拘捕多五名本澳男子,包括兩名主腦,揭發原來因與車主生意糾紛及私人恩怨,繼而找人購買燃料、踩點、借車犯案再燒車報復。以為分工合作可瞞天過海,但天網恢恢,最終落網。
最新被捕的兩名本地男主腦分別姓關,三十一歲,車行東主。姓邱,三十一歲,車行員工。其餘三人分別姓黃,二十六歲,司機。姓李,二十七歲,代駕司機。姓康,二十三歲,代駕司機。五人朋友關係;涉縱火、犯罪集團被送交檢察院處理。
今年一月二十日凌晨零時許,氹仔柯維納馬路名門世家的保安員,透過閉路電視發現第九座停車場某樓層,出現一名港男用打火機點燃物品,並擺放到兩部私家車的車頭玻璃位置,未幾私家車隨即起火。保安員立刻攜帶滅火筒趕到現場將火救熄,同時追截該港男,期間遇到反抗,保安員被打傷胸部後,仍負傷擒獲港男並報警。涉事兩部私家車車頭和輪肽被焚燬,兩車車主均是同一名香港人。司警經調查,發現該港男之前曾到上址向該兩部私家車淋易燃液體,但之後用火機點火不成功,於是到車場附近拿起一個防火沙筒,擲毀其中一車的檔風玻璃離開。港男供稱在港受僱“老闆”來澳縱火,事成可獲二萬元報酬。每次犯案都會用手機拍攝整個縱火過程,並將片段傳給“老闆”作證明。
司警進一步跟進,成功鎖定幕後操控者及掌握證據,前日在本澳不同區域拘捕涉案五名男子。調查發現,原來主腦關某及邱某,與車主原本是生意拍檔,後來因為車行一千二百萬元的“公數”兌換而結怨,車主更告對方詐騙,三人最終拆伙,不歡而散。生意糾紛加上私人恩怨,關、邱二人於是想起燒車報復,先安排黃某到案發車場“踩點”,黃某並借出車輛供康、李兩人駕駛,外出購買易燃液體。同時兩名主腦再重金聘之前被捕的港男“車手”,提取易燃液體後負責燒車。有人以為分工合作可瞞天過海,最終逃不過法眼。
被捕康某承認收取一千元報酬,購買易燃液體供“車手”放火,其餘四人拒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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