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治安警察局繼去年十月再度擴大編制,未來新增多三百二十八個職位,其中基礎職程的警員包括警長、副警長、首席警員及警員增幅百分之五,總人數將達到六千三百五十五人。
特區公報昨日刊登行政長官行政命令,批示修改有關《治安警察局的組織與運作》中治安警察局人員編制附件,再次擴大編制。其中,指揮部副警務總監增加一人;高級職程中,警司增加一人,副警司增加八人;基礎職程的警員包括警長、副警長、首席警員及警員等增至六千一百七十七人,增加三百一十八人,增幅百分之五。
治安警察局上一次擴編是於去年十月,加上今次擴編,令總人數達到六千三百五十五人。
治安警擴大編制
總數增至63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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