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修訂社屋法法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列席會議。委員會主席何潤生在會後表示,政府和委員會就社屋申請年齡達成共識,維持家團申請年滿 18歲,個人申請須年滿 23歲,毋須工作滿 2年,至於 18歲至 22歳人士的申請,將可由行政長官視乎合理解釋和特殊情況接納申報。 何潤生稱,政府考慮法案需要制定行政法規和未來政府換屆需要交接,現正研究法案的生效日期,預計需要 9個月至 1年時間準備,現有 6,349個社屋家團申請將沿用舊制,未來新法生效後,新申請使用新法,政府亦可開展恆常社屋申請。委員會預期今個立法會期 8月 15日前可交立法會大會審議。 (黃翠婷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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