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內地女子涉串謀男同黨,詐騙一對“換錢黨”夫婦,女子扮客相約到藝園休憩區交易,男同黨現身假冒“司警”,迫令“換錢黨”交出三十二萬港元“調查”。該名“司警”著事主兩小時後到附近警局取回款項,結果抵埗始發現是治安警察局總部,證實被騙,陪同的女騙徒無法“甩身”就擒。司警接手調查,正追緝贓款及冒警的同黨下落。
被捕內地女子姓歐,二十七歲,無業;涉職務之僭越、詐騙被移交檢察院處理。案中“換錢黨”夫婦為內地人,六十多歲。
案情指,涉案的歐女在上月曾與事主夫婦成功換錢,雙方交換聯絡方式。至本月二十四日,歐女串謀一名男同黨行騙,來澳前透過手機應用程式聯絡事主,訛稱需要用人民幣兌換十萬港元,同日中午一時抵澳,再相約事主帶同現金到新口岸藝園的休憩區交易,一小時後,歐女與兩名事主抵達,當時休憩區內無其他途人。未幾,男同黨突然出現,用普通話自稱是“司警”,並“秒速”展示黑色的證件套。有人指事主違法,要求將裝有三十萬港元的手提包放入膠袋,作為“證物”帶走“調查”。事主信以為真照做,假冒“司警”的男同黨更指示事主,兩小時後到北京街假日酒店對面的警局,取回相關“證物”。男同黨得手後即離開。
兩名事主起初仍懵然不知,陪同的歐女一直找機會“甩身”,事主直至抵達所指的警局,向警員查詢並無此事,同時該警局是治安警察局,始知受騙,即截停歐女及報警。治安警其後將案件轉交司警跟進,歐女否認犯案,聲稱確實需要找事主換錢。但警方翻查她的銀行帳戶,發現只得五萬三千元人民幣,根本無足夠的資金換錢。同時發現歐女早前與冒警的男同黨一同入境,之後坐發財巴到新口岸,再徒步到案發地點。現正追查該名同黨及贓款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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