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涉嫌違反保釋條件的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法庭澄清事件原因是保釋文件寫錯黃之鋒的離港日期,經重新批出文件後,黃之鋒獲准繼續保釋,他將於今日 (9日) 離港。 控辯雙方在庭上均表示,無留意到主任裁判官在黃之鋒原本的保釋文件,寫錯了批准離境日期為本月 (9月) 12日,雙方向法庭致歉。裁判官接納黃之鋒無意違反保釋條件。 涉及 6月 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的黃之鋒,被控煽惑他人非法集結,其後獲准保釋候審,他昨日經香港機場離境前往德國時,被指涉嫌違反保釋條件被捕。 (梁舒婷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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