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首公佈關稅排除清單
減中美經貿摩擦對在華企業影響
【本報綜合報道】據新華社北京十一日電: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試行開展對美加徵關稅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9]2號),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十一日公佈第一批對美加徵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單,對第一批對美加徵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部分商品,自二○一九年九月十七日起實施。
其中,清單一所列商品,自二○一九年九月十七日至二○二○年九月十六日,不再加徵我為反制美三○一措施所加徵的關稅。對已加徵的關稅稅款予以退還,相關進口企業應自排除清單公佈之日起六個月內按規定向海關申請辦理。
清單二所列商品,自二○一九年九月十七日至二○二○年九月十六日,不再加徵我為反制美三○一措施所加徵的關稅,已加徵的關稅稅款不予退還。
下一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將繼續開展對美加徵關稅商品排除工作,適時公佈後續批次排除清單。
體現中方冷靜理性
另據央視報道,這是自美方挑起並不斷升級經貿摩擦以來,中方首次公佈關稅排除清單,目的是盡量減少經貿摩擦對在華企業的影響,體現出中方應對經貿摩擦一貫的冷靜、理性,以及對企業和民眾的高度負責。
一年多來,面對美方單邊主義與保護主義做法,中方不得不採取三輪反制措施。中方對美進口商品加徵關稅的根本目的不是要收取企業關稅,而是要堅決捍衛國家核心利益與人民根本利益,維護正當的發展權益。中方深知,貿易戰沒有贏家,為反制美方三○一措施所加徵的關稅,也會對一些在華企業造成影響。因此,中方堅決反對貿易戰升級,不會為反制而反制;既對美方貿易霸凌行為作出堅決的回應,同時也盡最大努力減少對在華企業的衝擊。制訂並公佈對美加徵關稅商品排除清單,就充分體現出中方應對貿易戰內外兼顧的綜合考量。
排除審核標準有三
自今年五月十三日試行開展對美加徵關稅商品排除工作以來,中國相關部門對申請主體的有效申請逐一審核,聽取相關意見,綜合考慮了商品可替代性等因素。在此基礎上公佈的第一批對美加徵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單共有兩份,包括十六項商品。排除審核的標準主要為三方面:企業難以尋到替代來源;加徵關稅對企業造成明顯不利經濟影響;對相關行業造成負面結構性影響。將這些商品排除在對美加徵關稅商品清單之外,顯然可以有效降低貿易戰對在華企業的衝擊。值得關注的是,蝦苗、紫苜蓿、脫模劑等關乎民眾生活品質、企業轉型升級以及產業發展需要的商品被列入首次排除清單之中,表明中國政府對人民群眾和在華企業是負責任的。
中方政策富靈活性
根據中方發佈的公告,自排除清單實施之日起一年內,中方對排除清單內商品不再加徵為反制美三○一措施所加徵的關稅;具備退還稅款條件的,對已加徵的關稅稅款予以退還。這反映出中方在解決具體問題上政策富有靈活性。
有關專家表示,列入第一次關稅排除清單的十六項商品共涉及近三百份有效申請,佔企業申請總數的近三分之一;美方目前雖然已公佈八批排除清單,但所涉申請所佔比例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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