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將放寬創業板上市標準
【路透北京八日電】 中國證監會周五宣佈將放寬創業板發行上市標準,取消創業板公開發行股票(IPO)連續盈利兩年的條件,取消創業板公開發行證券最近一期末資產負債比高於百分之四十五的條件並優化非公開發行的制度安排,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戰略投資者;同時授權上交所研究科創板小額融資管理辦法。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在每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證監會就修改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暫行辦法等再融資的規則公開徵求意見。
證監會還對科創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即科創板再融資管理辦法),支持科創板上市公司引入戰略投資者;並將授權上海證交所根據科創板運行的總體情況和市場實際的需要,研究制訂小額融資的業務規則。
證監會將調整創業板非公開發行的定價和鎖定機制,將發行價格不得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股票均價的九折改為八折,將鎖定期由現在的卅六個月和十二個月分別縮短至十八個月和六個月,而且不適用減持規則的相關限制。
同時還將目前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物件的數量統一調整為不超過卅五名,適當延長批文的有效期,方便上市公司選擇發行方法,將再融資批文的有效期從六個月延長至十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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