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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常會續審電子政務法

2019-11-15 02:47

黃潔貞(左)與陳澤武(右)

【特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細則性討論電子政務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列席會議。二常會主席陳澤武表示,法案問題不大,已大致討論完成。待雙方法律顧問開展技術會議,並等政府提交新文本後,二常會將視乎內容決定是否需要政府代表再來解釋,否則便可撰寫意見書呈大會審議。
委員會主席陳澤武稱,政府代表已說明有關法案是框架性法律,法案在公共部門與部門、企業、市民和公務員之間均適用,以協助各部門因應自身條件及情況繼續推行電子政務,包括多年來政府遇到的困難及問題都可以透過此法案解決。電子政務為自願性質,並需要向政府申請,最終目的希望涵蓋勞務招標、發牌制度、准照申請和通知、繳費等。
陳澤武又稱,政府亦清楚解釋,因有獨立法典規範,電子政務法案不適用於司法程序。至於民事訴訟方面,政府介紹未來修改民事訴訟法典後,亦能適用電子政務。政府代表強調未來在取得勞務、財貨,以及發牌、准照申請,甚至繳費、通知等均可做到電子化,但強調必需符合自願及自行申請的兩大原則。
陳澤武又稱,法案不太複雜,待政府提交新工作文本,若沒有問題就可以撰寫意見書,政府稱希望明年 (2020年) 可推行。

濠江日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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