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香港中聯辦認為,根據國家憲法,香港本地法律是否抵觸基本法的最終判斷權,毫無疑問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而 1997年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 24次會議已確認,《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不抵觸香港基本法,並採用為香港法律。香港中聯辦稱,香港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在依法履行職責、行使相關權力時,應當尊重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 香港中聯辦並相信,面對止暴制亂、恢復秩序的當前最重要最緊迫任務,香港社會各界一定會全力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積極作為,全力支持香港警方嚴正執法,全力支持香港司法機構依法懲治暴力犯罪。 (林智文 何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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