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報告認為刑事化並不是解決非法旅館的有效手段,有意見認為非法旅館問題困擾多年,造成的衛生、治安問題值得關注,單靠一份報告並不是處理問題的方法,建議進一步明確業主、承租人、房地產中介人等責任,並交由警方主導處理更為有效。
澳門論壇昨日探討非法旅館問題,政府早前發表報告指刑事化並非解決經營非法旅館的有效手段,建議應檢討制度及強化執法措施等。出席論壇的城區發展促進會理事長陳德勝表示,政府是次報告中並未明確指明修法的方向;他指出有部份業主因將單位交由中介出租,然而相關單位卻被一些以簽租約為職業的人士透過中介出租作為非法旅館,因此建議當局可設立相關人士的黑名單,堵塞相關漏洞。他建議將「非旅」問題交由警方主導處理更為有效,冀當局能正視相關問題。
議員李靜儀認為非法旅館問題無論最後是行政罰款或刑事化,但在執法上若不能查處到相關違法者也是徒勞。她建議政府應清晰向市民交代有何遏止非法旅館的手段,並認同需進一步明確業主、承租人、房地產中介人等責任。
大律師趙崇明表示,現時本澳「非旅」問題的違法相關者一般是非居民及非業主,且到最後一般是找不到相關違法者,因此非法旅館刑事化成效可能不大,建議當局建立登記制度,加強入住非法旅館者的責任,增加警告和宣傳等或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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