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八提示避“爛尾樓”
【本報消息】對於近年有本澳居民到內地投資房地產,卻出現“爛尾樓”等消費爭議。消委會執行委員會主席黃翰寧坦言,爛尾樓困擾居民多年,近年較多爭議是一六年橫琴剛發展時推出的樓盤,原因可能是居民到內地買樓法律法規不認識,遇到不良的房地產中介而上當,提醒居民在投資房地產或網購時要十分注意,並推出八項買樓消費提示,提醒居民注意。
擬橫琴誠信店互認
針對居民到內地投資房地產出現“爛尾樓”問題,黃翰寧表示,消委會於一六年和珠海巿的消委會磋商,推出八項買樓的消費提示:一是消費者莫聽任何不實說詞;二是買房應查驗銷售房、建築工程規劃等證件,了解房屋土地用途;三是勿輕信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四是選擇正規信用良好機構及中介;五是預先支付的款項需要求對方開納收據;六是買房合同簽署時應認真閱讀條款及內容;七是勿採用簽“陰陽合同”方式辦理交易手續;八是當合同過程中出現矛盾時,民事糾紛應透過司法途徑解決。
在網購消費糾紛方面,因在社交平台網購,消費者難以知道銷售方身份,私人過戶只要一經付款,出問題真的難以追回,較多情況是過數後無貨到,因此也要非常小心。澳門消委會已於今年十一月加入全國性電商直通車平台,平台當中包含了內地九成網購平台,若居民在這些平台遇消費爭議,可直接向本澳消委會求助。此外,未來澳門消委會也會積極與橫琴的誠信店進行互認工作,讓消費者了解兩邊情況,對推廣誠信店作用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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