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行政長官賀一誠受訪時被問及本澳是否要建設證券交易所,他認為,澳門未具備條件,金融上缺乏很多法律,經過多年催促也只推出租賃法,但稅法、基金法和信託法等都是空白,若作為金融中心或金融發展城市必須有法律支撐,這是本澳的弱項,需要加快在金融方面立法,做好法律和具備條件就可以迎接建設。 賀一誠又表示,澳門使用的是成文法,發展金融則需要普通法,指出普通法可以用案例,法官判了一個案例,有了相關的定義,投資會較方便和可預見風險。澳門使用成文法則很多事情無法預測,不可把未知因素放在法律中,當出現問題要修改法律,難以配合市場發展。(謝娜娜 黃偉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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