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日一般性通過橫琴新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適用本澳法律的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新橫琴口岸上半年一定可以啟用,通關方式是參照現時港珠澳大橋口岸的“合作查驗,一次放行”模式。
張永春在會上引介法案時稱,按照法案的建議,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是指按照國務院分階段確定的坐標及面積,由行政長官批示公佈的地籍圖所劃定的範圍。為適用特區法律,法案建議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視同位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內的地域。
為清晰法律上的行為的效力範圍,法案規定具法律效力的公法或私法上的所有行為及合同在澳門特區的適用範圍視為包括橫琴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不論該等行為及合同是在有關區域啟用日之前或之後作出。由於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的各個區域將會分階段啟用,因此,法案建議由行政長官公佈各個區域的啟用日期。
關於兩地在口岸執法權的問題,張永春表示,兩地執法區已清晰劃分,法律上不存在模糊,實際操作亦無問題。至於原蓮花口岸日後的用途,據了解,特區政府正規劃中。
有議員關注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具體位置,張永春稱,由於現時澳大橫琴校區連接橫琴口岸通道橋等區域仍未興建,當中涉及橋樑、連接通道,要等國務院諮詢相關部門確定具體座標後公佈,再由地籍局畫地籍圖,具體範圍以地籍圖為準。
立會通過琴澳口岸法案
張司:上半年定可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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