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勞工局表示,在 2018年 10月 8日至今年(2020年) 4月期間,共開立 8宗有關離岸機構的投訴個案,涉及 6間機構和 11名僱員;其中 5宗涉及解僱賠償。 8宗個案已完成處理,其中 6宗涉及 9名僱員已收取補償款項,餘下 2宗涉及 2名僱員則需送交司法機關審理。 本澳廢止離岸業務法律制度,現有的離岸機構只可營運至今年底。勞工局徵詢貿促局意見回覆議員李振宇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截至今年首季,在收集到的 193間離岸機構資料中,有 847名本地僱員仍在職。 另外,截至 4月 23日,共有 23間離岸機構已轉型為一般公司經營,74間離岸機構已結束在本澳的業務,餘下的 258間中,有 20間有意留澳發展。 (黃翠婷 雷翠雲) ---------------------------------------------- 點擊連結(HTTPS://T.ME/TDMMACAUNEWS)馬上訂閱《TDM澳廣視新聞》TG頻道,掌握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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