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違國安法失參選任公職權利
【香港中通社四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四日表示,違反香港國安法者可理解為終身喪失參選及出任公職權利,若相關政策局有其他建議,律政司會跟進配合。
鄭若驊強調,干犯香港國安法屬於非常嚴重的罪行,影響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重要事宜。客觀來看,違反香港國安法人士可理解為終身喪失參選及出任公職權利。
香港特區政府日前發表嚴正聲明,“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具有“港獨”或顛覆國家政權含意。對於選舉參選人會否因叫過有關口號被取消區議會或立法會選舉資格,鄭若驊表示,選舉主任會視乎每個情況決定,重點在於叫口號的目的,她反問如果沒有“港獨”目的,為甚麼要做出引人懷疑的行為?
鄭若驊指出,政府對“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解釋從未改變,國安法實施後,政府有責任提醒公眾該口號具有“港獨”含義,犯罪與否仍要視乎目的和行為,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鄭若驊稱,如果是在正常的學術討論或者傳媒報道的情況下,沒有“港獨”目的則不會誤墮法網,政府會保護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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