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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建澳:提升公眾護童權益

2020-07-10 06:35


    侵害未成年人屬公罪

    民眾建澳:提升公眾護童權益

    【本報消息】民眾建澳聯盟強烈譴責任何性侵犯未成年人的行為,應以此為戒,提升公眾對兒童權益保障的意識。

    受害人足影響一生

    民眾建澳婦幼事務委員會主任、大律師施麗君表示,特區政府為履行《兒童權利公約》的國際義務,加強保護未成年人,遂於一七年修改澳門《刑法典》,對未成年人色情物品的規定範圍擴闊、刑事化及加重處罰,新增第一百七十A條“與未成年人有關的色情物品罪”,加重刑罰。保護對象從過往的未滿十四歲,擴展至未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相關犯罪屬於公罪,不取決於被害人是否追究行為人的責任,也不取決於未成年人是否自願錄製色情物品,顯示社會對未成年人權益的特別保護和重視。

    施麗君認為,隨着社交網絡平台和通訊軟件群組的廣泛應用,以此等方式實施犯罪的情況越來越多,鄰近國家也曾發生此類涉及逾二十多萬人的事件。科技越發達,傳播訊息越方便快捷,受眾範圍越加廣泛,對被害人造成的損害更加嚴重,不單對未成年人造成精神和名譽損害,也影響其人格的長遠發展。她譴責行為人因一時之悅,足以影響未成年人的一生。

    宣傳教育篩網訊息

    施麗君指出,事件顯示部分人士對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意識不足,忽視透過互聯網和手提電話傳播訊息所應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對此,她提出三項“加強”建議:一是加強宣傳教育如何正確使用互聯網,教導篩選網絡訊息,不傳播不確定或違法內容的訊息,以免助長歪風;二是加強性教育推廣,深入並擴大受教育對象,推廣對性自由、性自決及性別平等方面的尊重;三是加強大眾對保護和關懷未成人的意識,提升對澳門法律關於未成年人特別保障的理解,以免誤墮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