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獲大幅減刑
【香港中通社十日電】據韓媒報道,當地時間十日下午,首爾高等法院對韓國前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案和國情院受賄案作出重審宣判,朴槿惠獲大幅度減刑,被判二十年監禁,處罰一百八十億韓圜(約一億二千八百萬澳門元),追繳三十五億韓圜(約二千五百萬澳門元)。早前,檢方要求判處朴槿惠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二審宣判時,朴槿惠兩起案件合計獲刑達三十年。
朴槿惠現年六十九歲,她自二○一七年十月後缺席所有庭審,此次仍然缺席。
朴槿惠早前因三樁案件合計獲刑三十二年,目前正在首爾拘留所服刑。
據韓媒news 1報道,對於七月十日的判決結果,朴槿惠方面可上訴至最高法院,若放棄,就意味着三樁案件全部結案。
三樁案件分別是:親信干政案,朴槿惠二審獲刑二十五年、處罰二百億韓圜;收受國家情報院賄賂案,二審獲刑五年、追繳二十七億韓圜;二○一六年在國會選舉中非法干預選情案,獲刑兩年。
二○一九年,韓國最高法院駁回干政案和受賄案的二審判決,並將兩個案件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新審理。首爾高等法院將兩個案件合併審理,並在七月十日一併宣判。
七月十日,還是朴槿惠同父異母姐姐朴在玉出殯的日子。朴在玉七日晚去世,終年八十四歲。八日,監獄方面告訴朴槿惠這一消息,不過,朴槿惠未作出特別的反應,她既沒有請假,也沒有申請暫停執行監禁。
韓聯社稱,這意味着她不會出席姐姐的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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