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清真寺槍案嫌犯自行答辯
【本報綜合報道】據中新網十三日消息:綜合“中央社”報道,新西蘭法院十三日表示,被控在二○一九年三月克賴斯特徹奇清真寺槍擊案中,殺害五年十一人的槍手塔倫,已決定在八月開始的量刑庭審中,不找辯護人,採取全部自行答辯。
造成五十一人死
二○一九年三月十五日,廿八歲的澳大利亞籍嫌疑人塔倫在克賴斯特徹奇兩座清真寺開槍掃射,造成五十一人死亡。行兇前,他在社交媒體上寫下反伊斯蘭教教徒的“宣言”,並對隨後的射擊過程作了短暫直播。
據報道,塔倫被控犯下五十一項謀殺罪、四十項意圖謀殺罪,以及一項違反打擊恐怖主義法案的罪名。二○二○年稍早時,他已向克賴斯特徹奇高等法院全部認罪。
報道稱,塔倫在了解自己有權請辯護人後,仍希望放棄相關權益。法官在確認這一點後,批准了塔倫的要求,准許他在日後審理期間,可以沒有辯護人,全部自行答辯。法官曼德爾表示,塔倫決定自行辯護,無礙八月廿四日當天的量刑庭審。
報道稱,克賴斯特徹奇高等法院七月十三日確認,量刑庭審日期定於八月廿四日,屆時槍擊案倖存受害人與家屬代表等,將到庭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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