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公司可申免費批地 不過橋一半須用環保車
【本報訊】政府考慮到巴士公司需要維修和停泊車輛空間,未來兩間巴士公司在新合同下,可向政府申請免費批地用於巴士服務,有關土地需要由巴士公司自行提出申請,政府再視乎實際需要批出。新合同又規定至二零二二年,不需要過橋的巴士線,有一半巴士要使用環保車,至二零二四年全部均要使用環保車。
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昨日跟進公共巴士服務批給事宜。委員會主席李靜儀表示,政府考慮到巴士公司需要維修和停泊車輛空間,將免費批出一定面積土地,但僅透過巴士合同批地,即日後若由其它公司營運巴士服務,會改為承投到巴士服務的公司使用土地,獲批土地亦只限用於巴士服務。有關土地需要由巴士公司自行提出申請,政府再視乎實際需要批出,政府在會議上未有交代土地位置。
對於有議員擔心財政援助封頂,會否影響巴士服務,李靜儀引述政府解釋會有基本班次要求,尤其保障偏遠路線居民的乘車需要,避免巴士公司縮減不賺錢的巴士線班次。李靜儀稱,按她理解,巴士公司未來每年可提出調整票價一次,但政府強調不一定會批准。
另外,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新巴士合同將要求巴士公司必須按序引入環保巴士,購買中小型巴士時必須是環保車,政府不會補貼購買巴士。他表示,新合同規定至二零二二年,不需要過橋的巴士線,有一半巴士要使用環保車,至 二零二四年全部均要使用環保車。
羅立文又稱,日後巴士公司提供對外的包車服務不能與巴士服務混淆,包車使用的車和司機必須與巴士服務完全分開,巴士司機不得駕駛包車服務車輛,清楚區分兩者服務。而巴士公司提供的私人業務和服務,例如包車服務和廣告等均需要政府批准,收益將計入巴士收益的同一帳目,需要向政府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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