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殘津居外敬老金辦生存證明
【本報消息】社工局訊:社工局提醒本年度尚未辦理生存證明手續的殘疾津貼受益人,以及尚未辦理生存證明手續且居住在澳門地區以外的敬老金受益人,需盡快辦理本年度生存證明。
同時,被抽查的敬老金受益人需盡快辦理核查手續,以免影響有關津貼發放;倘已辦理者,則無需重複辦理。
倘上述人士於本月卅一日或之前完成生存證明或核查手續,可於十月如期獲發殘疾津貼及敬老金;倘於本月卅一日後辦理相關手續,相關款項於稍後發放。市民如欲查詢生存證明資料,可登入(https://iasweb.ias.gov.mo/aliveRecord)。
辦理生存證明的方法包括:於全澳五十多個地點的自助服務機辦理生存證明,或親臨社工局總部或轄下各社會工作中心填寫生存證明文件,亦可將生存證明正本郵寄至澳門郵箱一一八八號。居於本澳敬老金受益人無需辦理生存證明手續,可如期獲發敬老金。
為有效管理公帑及跟進敬老金受益人的狀況,社工局現正進行“敬老金受益人核查工作”,以確認及更新被抽查人士的個人資料。尚未辦理核查手續的被抽查人士,需盡快將填妥的敬老金申請表、身份證影印本以及地址證明等交回社工局總部、轄下各社會工作中心,或郵寄至澳門郵箱一一八八號。
市民如有查詢,可致電敬老金查詢專線(二八三六 · 六一六六),或社工局查詢專線(二八三六 · 七八七八)。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