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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通過修法助司警國安執法

2020-08-21 06:35




    立法通過修法助司警國安執法

    黃司重申豁免公開身份保障執法人員安全

    【本報消息】立法會昨細則性討論及表決《修改〈司法警察局〉》法案,多位議員關注法案建議,基於人員安全的考量或執行特殊職務的需要,經適當說明理由,行政長官可例外地免除公佈涉及司法警察局在職工作人員相關資料的操作問題。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修法目的是保障相關人員執行關於國家安全的犯罪、黑社會、毒品犯罪調查等職務時有保護措施。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何潤生介紹法案刪除部分架構的刑事警察身份的賦予、在資料互聯方面作出更嚴格的保障,以及更清晰司警人員醉酒違紀的規定等。

    議員關注具體操作

    議員高天賜關注行政長官可例外地免除公佈相關條文的操作性,蘇嘉豪擔心條文被濫用,以及林玉鳳亦要求政府說明特殊職務及經適當說明理由的具體例子。

    黃少澤重申在立法會小組會已充分討論,修法建議是基於司警局負責預防及打擊犯罪,部分工作人員調查特定犯罪需要用隱藏身份的偵查措施,例如跟蹤、監視、情報分析等,以便更有效偵查。

    他強調,由於執行秘密職務具特殊性質,而且涉及嚴重犯罪,公開有關人員身份將對人身安全構成一定危險性,故必須採取適當保護措施,透過豁免公開身份,保障執行上述職務人員的人身安全。

    有監督機制防濫用

    防止制度被濫用及監察方面,黃少澤表示,司警局長要向司長清晰說明何為安全考量或特殊職務,以及清晰說明為何要豁免相關資料,司長給予意見後,再呈交行政長官全面審查;而且有監督機制,包括司法機關及市民。

    他稱,任何偵查員對市民開展執法行動一定表明身份,否則市民可以反抗,若市民不同意有關執法行動、認為濫用職權時隨時可投訴舉報。

    至於高天賜關注如何保護相關人員的身份資料,黃少澤表示,涉及技術問題不宜公開討論,但強調警方有充分技術可保障警員。

    法案改十月中生效

    蘇嘉豪質疑“特殊職務”表述空泛,黃少澤表示,有關表述與葡國司法警察局組織法相關表述完全一樣,強調相關條文是經小組會多次討論的共識,希望議員尊重共識。

    至於林玉鳳關注引入不法吸食麻醉藥品或精神藥物、醉酒且實際上對職務的正常執行造成具體影響或社會安全造成嚴重威脅,屬極嚴重違紀行為是否因普遍發生?黃少澤表示,與普遍性無關,主要是預防有關行為,偵查員有職業義務,以及守法有更高要求。

    此外,黃少澤建議法案生效日期由原來的九月一日改為十月十二日,以令法案一旦獲細則性通過後,與司法警察局特別職程制度,以及兩部法律的配套行政法規同日生效。《修改〈司法警察局〉》法案獲立法會細則性表決通過。

澳門日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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