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纏多年的海一居事件終於劃上句號,發展商上月向中級去院提出撤回上訴的請求,代表政府的檢察院沒有反對,中級法院決定接納,意味著政府與發展商之間的官司正式結束。發展商在批地宣告失效之初,為安撫一眾小業主,曾揚言與政府的官司「絕對不能輸,亦不會輸」,結果先是輸掉批地失效的官司,政府收回土地已成不爭的事實,小業主上樓夢碎,與發展商的糾紛沒完沒了,卻又無計可施,只能向政府反映,爭取應有的權益。
心有不甘的發展商再度入稟,向特區政府索償二百五十多億元的損失或原地重新批給。今年初被行政法院裁定敗訴,發展商不服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其時已被政府收回的原海一居地段早有了新的規劃,政府用作興建置換房和暫住房,以配合都市更新的工作,當中更特別撥出單位提供給原海一居小業主購買,協助他們上樓。除笨有精,有好過無,九成小業主均提出申請。現時有關規劃正待完成土地批給同合後,便可動工。
或許一切已塵埃落定,土地已另有主人,小業主亦能如願有樓可上。發展商也應該心知肚明,再繼續打官司下去,恐怕亦難扭轉結局,所以上月提出撤回上訴。事實上,今次事件無一個是贏家,全部都是輸家,更引發出社會對批地制度等連串質疑,更差點搞到要釋法的地步。最後政府要指示廉署就七十四宗土地批給失效卷宗進行分析,有關分析已進入尾聲,廉署希望今年內能完成分析報告。究竟是制度還是發展商問題?拭目以待。
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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