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成樓盤平面廣告
文件不齊未能刊登
【本報訊】近年本澳出現外地樓盤廣告,而澳門人在境外置業增多的同時糾紛也不少。本澳有廣告商會表示,近年的外地樓盤廣告以大灣區為主,廣告公司會主動審視有否符合法例規定,當中約五成本地和非本地樓盤平面廣告,因文件不齊無法刊登。
非本地樓盤廣告宣傳愈來愈多。廣告商會理事長鍾靜儀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本澳近年的外地樓盤多以大灣區為主,廣告公司有監察標準,投放樓盤廣告前會主動審視是否符合廣告法規定,約五成樓盤平面廣告,包括本地和非本地樓盤,因無法交齊文件而未有刊登。
有房地產中介公司稱,本澳市民較多到橫琴置業,一般用於退休、渡假、取得單牌車許可、企業發展和專業投資。內地監管制度成熟,內地樓盤若已齊備“五證”,基本上已能保障消費者。但消費者不應繳付非合約上列明的額外費用,並避免簽署額外的協議性條款。
地產中介指出,內地各城市的相關法律有差別,建議選擇大品牌的開發商或銷售經驗較多的大灣區房地產中介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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