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實施動物保護法已多年,懷疑虐畜的事件似乎比法律生效前大為減少,動保法是否起到阻嚇作用,筆者不敢妄下斷言,但已公佈的相關案件確實不多。然而,最近一宗集體貓屍案又再引來人們的注意。單是屍體的數量,已經讓人覺得不尋常,五隻貓伏屍大廈平台,仲要喺豪宅,實在耐人尋味,是相繼「自尋死路」,還是遭他人毒手,若是前者,是集體食物中毒抑或被失足呢?要是後者,又因咩解究會遇害?
事件被發現,惜死無對證。雖然市政署一接到大廈管理公司通知,已即時到場了解所為何事!不過,屍體已被有關方面自行處理,仲要喺是半個月前的事,現場早就被清理得一乾二淨,無法取證。管理公司還遲遲才向市政署通報,是後知後覺,還是對法律一知半解,何以如此草率處理五具屍體?要知道虐待動物屬刑事,最高可判一年徒刑。難怪市政署也呼籲公眾一旦發現任何懷疑虐待動物行為或不明死因的動物屍體時,應立即報警及通知市政署。
貓屍案發生後,有關管理公司向大廈住戶發出通知,指事件懷疑有人從高處掟貓落樓,導致貓隻死亡,更污染大廈公共地方,正研究加裝閉路電視等。需然
未必搵到真相,五貓伏屍的畫面雖被人拍攝下來,市政署亦鑑於案件可能涉及虐待動物,已通報警方,但恐怕難以找到蛛絲馬跡,勢成懸案。即使事件並非大家所想的是一宗虐畜案,但從環境衛生角度上,貓隻集體斃命,要是疫病所致,同樣不能忽視,絕對不能粗疏處理,今次有很多地方值得大家思考。
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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