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審議中的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案,當中規定市政署有權在街市中利用錄影系統進行監察。政府透露會在街市攤販前安裝錄影系統,負責審議的立法會小組委員會在會上反映,有攤販質疑系統覆蓋範圍是否適度,市政署代表稱已暫停安裝,承諾會調整計劃,並強調有關設備主要是輔助監察,包括檔主有否親身經營和持續經營,會平衡個人資料保護法和監察工作。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討論《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案,政府透露會在街市攤販前安裝錄影系統。委員會主席何潤生在會後指出,法案規定市政署有權在街市中利用錄影系統進行監察。有委員收到攤販意見,指出有個別街市已經安裝了錄影系統,又認為某些地方安裝錄影系統拍攝到攤位情況是不適當。
何潤生引述政府官員意見時提到,政府收到攤販意見,現時同意作出調整,並解釋有關錄影系統主要是輔助設備,因為將來有關條文涉及到持續經營及親身經營,希望通過輔助設備進行監察工作。但有委員認為安裝錄影系統的「適度性」需要政府考慮,如何在個人資料與政府監察下做到協調,已要求政府解釋安裝錄影系統的準則。
法案又設過渡性條文,包括現時租賃多個攤位的檔主,日後只可保留一個攤位,並需在法律生效後九十天內將攤位轉移至父母、配偶、子女和協助人等。至於同一攤位有兩名承租人,則可保留共同租賃或改由其中一人租賃。何潤生稱,委員會關注轉移時限有否延長空間,以及承租人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簽署新租約的救助措施,政府回覆會研究。
街市錄影系統受質疑 市署暫停安裝作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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