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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諮詢會 擬豁免特定危險品數量

2021-01-28 00:11

數十名來自政府、物管業、飲食業代表參與.jpg

政府昨舉辦《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第二場業界專場公開諮詢會.jpg

梁毓森等主持諮詢會

【特訊】政府昨舉行第二場《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業界專場諮詢會,消防局局長梁毓森表示,新法規會因應危險品的風險高低設定存放的豁免量,風險低的存放量大,風險高的存放量則少;未來的新制度會以行政法規補充,並會配合《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同時生效。
政府正就《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進行為期四十五天的公眾諮詢,第二場業界專場公開諮詢會昨日下午三時假公共行政大樓舉行,消防局長梁毓森,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白安德、賴東生,消防局燃料安全廳廳長勞杰志、法律輔助處處長李寶佳出席,數十名來自政府、物管業、飲食業代表參與。
梁毓森表示,本澳社會快速發展,危險品種類必然日益繁多,其安全隱患不容輕視,2015年天津市發生的化學品倉庫爆炸事故,對澳門的危險品管理帶來警示,特區政府隨即檢視危險品的管理現狀及規管的法律法規所存在的問題,發現各類危險品散落社區,規管的法律法規相當零散,確有需要作出統一管理。為此特區政府2016年設立了“檢討和完善本澳危險品制度跨部門聯合工作小組”,並指示保安司統籌,其後工作小組經過多輪會議,開展深入分析研究,訂定了處理危險品問題和檢討危險品制度的短、中和長期工作計劃。
短期工作計劃是基於掌握本澳危險品的儲存、運輸及使用等情況,為此特區政府在2017年初訂定危險品的進口、出口及轉運,以及涉及危險品事故的現場行動指揮及協調等工作機制,並由消防局建立了“危險品資料庫”,實行追蹤管理,透過恆常巡查掌握情況制定緊急預案,目前當局掌握涉及84種類的危險品在本澳流轉情況。
中期工作計劃方面,當局希望透過制定新法律《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訂定監控和預防危險品在製造、儲存、運輸及使用時可能發生的嚴重意外事故的一般制度。而長期工作計劃方面,覓地興建一個長期的危險品儲存倉,從根本解決問題;政府已選定在九澳青年挑戰福音戒毒中心興建危險品永久儲存倉,工務部門將啟動建設程序,消防局將就儲存倉建設與工務部門保持緊密溝通。
梁毓森表示,新法律《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的立法,以保障市民人身及財產安全為前提,防止損害人類健康及環境為原則,以現行第5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為基礎,並不影響現有各類危險品專門法律法規的規定的情況下,訂定出監控和預防危險品在製造、儲存、運輸及使用時可能發生的嚴重意外事故的一般制度。
與會的澳門大學代表指,學校因教學及科研對不同類型的危險品有一定需求,讚同特區政府完善法律,對危險品統一監管,相信更能規範危險品,新法生效後,希望政府給予高等院校更多存放的豁免量,作為科學研究及教學用途,並提供清晰指引及應急預案。另外有物管業代表關注大廈燃氣監管指引、工廈存放危險品的豁免量及監管權屬。
梁毓森表示,澳門大學一直有實驗室,興建時亦設危險品儲存倉,消防局當時亦提出相關意見,隨著大學科研教學發展,大學的危險品種類或增加,澳門大學的危險品儲存倉將面對是否適合存儲相關危險品以及相關危險品的存量問題,新法規會因應危險品的風險高低設定存放的豁免量,風險低的存放量大,風險高的存放量則少。他稱,未來的新制度會以行政法規補充,並會配合《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同時生效。
梁毓森表示,新法規會規管現時未受法例限制存放危險品的場所,至於部分屬發牌制度的場所,如油站及油庫、大廈中央石油氣等,會按相關法例建設及受權限部門監管,不適用於未來的危險品監管制度。
有飲食業代表關注入口危險品及存儲手續。梁毓森表示,現時入口危險品需要經濟局批准及經海關檢查,消防局自2017年起透過相關部門資料,針對性巡查場所的危險品存放及制訂緊急救援預案,希望未來透過新法,就危險品的入口、運輸、儲存及使用作統一有效監管。

濠江日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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