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城規會昨日討論顯榮圍五至七號五百六十三平方米的土地規劃條件圖草案,有委員關注該地段現有建築物的保留價值。文化局稱,過去曾考古調研有關地段未發現具一定價值,認為保留的價值交由業權人決定較好。
該地段位處大三巴街側,屬長期批租地,已有建築物,草案建議未來最高可建十二點四米。委員呂澤強認為,相關地段屬中國自古以來對澳門治權的佐證,文化局曾考古發掘,他關注地段現有建築物的保留價值。
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回應時稱,文局過去曾考古調研有關地段,收集處理建築物地基和瓦片等,參考文獻且經推斷論證後,未發現具一定價值,認為保留的價值交由業權人決定較好。
梁惠敏補充,文化局正展開本澳圍里研究,陸續填充有關空白資料。過去若在澳門歷史城區內外發現有較高價值的圍里,文局會有詳細資料給予業權人意見。
城規會主席、工務局局長陳寶霞認同有否保留價值應交由業權人決定。
另外,城規會討論多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其中科技大學計劃申請增大地積比率和放寬建築物限高,工務局認為科大不少空間未利用,會上委員亦未能就是否放寬地積比達成共識,需退回再討論。
工務局局長陳寶霞稱,現時科大地積比已逾一點三倍,接近最大許可地積比一點五倍,可放寬的空間不多,科大仍可在現有水平上多利用覆蓋率。
顯榮圍具保留價值? 文化局交業權人決定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