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期限合同轉換成不具期限合同的規定
本欄上星期為大家介紹了勞動合同分為具確定或具不確定期限的合同(統稱具期限的合同),以及不具期限的合同三種,並只有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僱主才可與僱員訂立具確定或具不確定期限的合同。而為給予僱員更大的保障,在出現法定情況下,具確定或具不確定期限的合同將轉換成不具期限合同,今天向大家介紹有關內容。
根據《勞動關係法》的規定,在出現下列情況,具確定期限的合同轉換成不具期限的合同:(一)僱主與僱員協議的合同期限包括續期在內超過了兩年;(二)提供季節性工作的勞動合同超過六個月,或將有關合同續期(例如合同期間原訂兩個月,後來僱主又與僱員續期一個月);(三)因企業業務的特別增長而執行的不可預計的工作所訂立的勞動合同(不論有否續期)期限超過一年;(四)如屬需續期的合同,續期多於兩次;(五)協議的期間屆滿後,僱員在僱主的指示下繼續提供工作。例如,ABC公司接到大量訂單,因現有人手無法準時完成有關訂單,僱主與小張簽訂了為期一年的具確定期限勞動合同,然而合同到期後,有關訂單仍未完成,這時,僱主繼續安排小張跟進有關工作,故與他續期兩個月,這種情況下,原簽訂的合同就會依法轉換成不具期限的合同。
如出現下列任一情況,則具不確定期限的合同會轉換成不具期限的合同:(一)合同訂明以完成合同標的所需時間作為期限,但有關期限超過兩年;(二)在為解除合同而規定的預先通知期過後,僱員在僱主的指示下仍繼續提供工作;(三)如欠缺上指的預先通知,在合同標的完成十五日後,僱員在僱主的指示下仍繼續提供工作。
例如,僱主為了完成一幅巨大的壁畫而專門聘請一名僱員協助繪畫,並因此與該僱員簽訂了具不確定期限的合同(合同期以完成繪畫為期限)。當僱主預計一個月後可完成有關工作之時,就預先通知該僱員一個月後合同將到期終止;然而,雖然合同到期時壁畫基本完成,但仍有些紕漏需要修補,因此,僱主指示該僱員繼續跟進有關工作,直至全部工作完成為止。這種情況下,原簽訂的合同就會依法轉為不具期限的合同。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不論由具確定期限的合同抑或由具不確定期限的合同轉換成不具期限合同,有關僱員的年資均由第一份合同開始生效之日起計算。
註:本文主要參閱第七/二○○八號法律《勞動關係法》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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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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